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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泽洋村,宏源矿业用建筑施工工地渣土、隧道工程渣土等各种黑污泥填埋矿洞,再用黄土覆盖撒上草籽,污染地下水质(需要向地下开挖十米深才能挖出这些黑泥)。2023年发生山体滑坡,该公司运载大量黑泥声称用于护坡,污染山林。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州市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公开竞标获得闽侯县利战山矿区采矿权,目前已停止开采,正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

  2.该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需客土约12.59万立方米,来源于台江区天琴公馆工程渣土,已完成运输回填;边坡(崩塌段)整治共需客土约7.0608万立方米,来源于台江区天琴和苑工程渣土,未完成运输回填。

  3.2021年宏源公司生态修复治理期间,矿山边坡发生崩塌,被要求整治,该公司编制整治方案并通过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评审,用崩塌碎石土以及部分客土进行边坡(崩塌段)整治。

  4.2023年12月6日,闽侯县有关部门已委托第三方对宏源公司所处地块土壤(从地表下约10米处取出的土壤样本)和旁边小溪水质开展检测。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函告宏源公司暂缓矿区整治施工作业,待检验测试报告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步工作。

  2.闽侯县政府要求宏源公司做好矿区周边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公示矿区修复进展及客土来源情况,努力消除群众疑惑。

  举报件反映的化粪池实为白马河公园内的一处水系截污提升泵井,为2019年福州市鼓台中心区水系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由福州北控鼓台水环境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养。提升泵站周边部分运行时段存在臭味飘散现象。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福州水务集团、北控水环境公司在该提升泵井盖上方覆盖隔离垫层,覆土种植绿化,达到隔绝臭味、吸附异味效果;将起停泵液位调高,泵池液面与进水管齐平,缓解跌水产生臭味扩散,并优化泵井运行时间,错峰运行。12月8日已完成。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4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处理结果中未见长效机制,问题容易反弹。

  2023年11月30日以来,台江区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轮班值守,并采取不定期巡查方式夯实巩固成效,现文景苑一楼商户店外经营和太平二路流动摊点问题已得到解决。

  一是协助监督。文景苑小区夜间安防人员发现店外扰民现象,第一时间劝导商户规范经营。

  二是增设监控。义洲街道商请文景苑社区物业增设2路监控摄像头,查看流动摊点情况。

  三是增强互信。利用微信五级网格群邀请业主代表开展座谈会,巩固联合整治成效。

  四是转变观念。台江区城管局、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义洲街道共同引导经营面积不适宜堂食的商户改变经营业态,或者劝导其另择合适场所经营,力争从根源解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龙祥岛江中村,望江楼渔庄长期将厨余垃圾直排乌龙江,污染水源。龙祥岛整个村庄房前屋后养殖大量鸡鸭鹅羊等,粪便随处排放,臭水沟、污水塘等脏乱差现象丛生。

  1.望江楼鱼庄的厨余垃圾投放至江中村垃圾桶,通过垃圾车转运至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未发现厨余垃圾随地丢弃。

  2.祥谦镇江中村养殖鸡鸭鹅羊等约有300户,均为少量养殖,数量从三五只到二三十只不等。养殖产生的粪便就地排放在村民养殖地内,部分作为农家肥使用,部分作为垃圾清理。江中村共有水塘约12处,有2处水塘已无活水,现已干涸;共有水沟、水渠约20处,其中1处水沟存在淤泥及垃圾。

  2.祥谦镇政府要求江中村强化保洁力度,开展村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同时将加强宣传和监督,督促村民做好养殖过程中的环境清洁。

  1.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梅亭路136号大儒世家卧琥小区A地块9#楼一层01店面(梅亭路92号),大儒汽车装潢养护一站式汽车服务店,废水、废气、废油渣对环境造成污染,且噪声扰民;2.洪山镇梅峰路上存在大量餐饮污染、汽修污染以及居民小区私搭乱设垃圾站;3.工业路523号鼓楼区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12#102艾善炙中医门诊部大楼无产权证,未取得环保审批,属于大型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长期废水、废气、废弃医疗垃圾随意排放;4.仓山区亭下路万科仓前九里小区18#、19#采光井绿化地遭破坏;5.仓山区上、下店路劳光村综合大楼一楼店面,瑞祥内科诊所到处乱丢医疗废物;6.仓山区金山街道融侨江南水都名筑花园小区17#、16#、13#一楼业主擅自外扩围墙,占用绿地;7.仓山区妙峰路农林大学南门下安新苑小区1#、2#、3#违建占用绿化地,小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绿化地违章建设老人室以及公厕;8.晋安区宦溪镇桂湖路世茂国风晋安(桂湖新城)一期居住小区1#-15#下叠部分占用小区绿化地;9.六一北路19号福州美橙口腔医院,未办理环保手续以及排污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手术。

  1.大儒汽车美容店高压设备冲洗车辆采取垂帘等隔音措施,噪声监测结果未超标;洗车污水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已收集,但危废贮存间标识设置不规范。

  2.梅峰路共有61家餐饮店,除一家外,均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对客流量较大、产生油烟量较多的2家餐饮店油烟进行抽测,结果均未超标;3家汽修厂均按规定管控污水废机油,但车之翼汽修店存在洗车水喷至路面;19个小区已规范设置21个垃圾屋。

  3.艾善炙门诊部所在大楼属福大所有,已纳入学校资产管理。门诊部内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场未见废水、废气、医疗废弃物随意排放。门诊部无床位,无需环保审批,现已停业。

  4.经区园林中心现场对比该小区规划勘测图纸,未发现仓前九里小区采光井绿化地遭破坏。

  5.瑞祥内科诊所已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存放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多次检查均未发现到处乱丢医疗废物现象。

  6.名筑小区17#102单元业主占用庭院外绿地种菜;17#、16#、13#一楼部分业主未经审批对原有庭院围墙进行改扩建,涉嫌占用绿地。

  7.下安新苑小区1#、2#、3#楼未发现占用小区绿化地违建情况;老人活动中心及公厕属于未经规划审批建设。

  8.世茂国风小区1#、6#、9#共12户业主将开发商原南面围墙及门庭拆除并在北面建设门庭,部分垃圾未及时清运,破坏小区绿地。

  2.梅峰路王老三小吃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水分离器。车之翼汽车美容店已清掏沉淀池,加装防溅设施,避免高压洗车水外溢。

  3.仓山区仓前街道办、区园林中心、区城管局加强仓前九里小区所在区域巡查,发现破坏绿地行为立即查处。

  4.建新镇政府、仓山区卫健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废物的监管,察觉缺陷立即查处。

  5.名筑小区业主已清理侵占绿地的菜园并复绿。仓山区金山街道、城管局、园林中心等单位督促业主拆除未经审批改扩建的庭院围墙并复绿。

  6.建新镇政府对下安新苑老人活动中心管理人员下发《接受调查通知书》,计划对该处历史违建履行执法程序,其后分类处置;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引导。

  7.宦溪镇政府、区城管局对世茂国风居住小区业主破墙建门行为立案查处并实施;社区物业公司已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对被破坏的绿地进行复绿,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8.晋安区卫健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察觉缺陷依法查处。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信访人认为在350111-DSH-B管理单元B-6地块(东三环路东侧、福马路西南侧)建设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选址不合理,不符合环保政策,村内原本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及垃圾收运站存在异味扰民的问题,该医院的建设将进一步影响村民居住环境,且该地块超过三分之二面积位于垃圾收运站的卫生防护距离内。

  1.目前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尚未选址。晋安区政府将会同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逐步优化医院建设方案布局,按照安全及卫生规范留足退距。

  2.现场检查时,洋里垃圾转运站和洋里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经监测均显示达标,但仍存在一定异味。同时,车辆进出转运车间及行驶运输途中均存在一定异味。

  3.该地块离周边最近的居民区直线米。洋里垃圾收运站对应的“与相邻建筑间距”标准为不小于20米。

  1.晋安区政府要求垃圾转运站严格落实封闭化作业,开启降尘除臭设施,增加人工作业班次,对环卫车辆清洗及停放区域进行每日回场后的二次消杀除臭,减少臭味对运输线路附近的环境影响。

  2.晋安区政府要求洋里污水处理厂加强产生臭气区域和除臭系统巡视检查频次,使用密闭的专用车辆运送污泥,按时进行检查车辆状况。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1.蔚蓝广场商场楼顶的2台机器,深夜噪声扰民;2.蔚蓝广场大排档,凌晨噪声扰民;3.蔚蓝广场夜市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扰民,新疆烧烤尤为严重;4.凤岗路788号葛屿新院5号垃圾屋无人管理,环境脏乱差,滋生老鼠蟑螂。

  1.蔚蓝广场商场楼顶2台设备为朴朴仓储冷却塔、肯德基排烟机,其中肯德基排烟机已安装隔音系统。仓山生态环境局对2台设备做噪声监测,未超标。

  2.举报件反映的凌晨噪声扰民商家,主要是正劲道江湖大排档,营业至凌晨2点,存在食客喧哗噪声扰民问题。

  3.蔚蓝广场星光夜市共有22个摊位。其中9个不产生油烟,13个产生油烟的摊位中仅啤串烧烤和新疆烧烤安装有油烟净化器,新疆烧烤存在未开启油烟净化器的情况,其他1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4.葛屿新苑5号垃圾屋由福建顺欣物业负责管理,垃圾屋内及周边卫生较差,分类垃圾桶和地面未及时清洗有污渍存留。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放,存在误时投放垃圾现象。

  1.金山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蔚蓝广场管理单位12月18日前对朴朴仓储冷却塔加装隔音降噪设备,并在楼顶整体加装一个隔音降噪设备。

  2.正劲道江湖大排档已在店铺门口加装软帘,并于每晚21:00过后关闭店内音乐。

  3.星光夜市营业中会产生油烟的摊位、店铺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蔚蓝广场管理人员将加强巡查,督促店主、摊主做好油烟进化设施的开启、清洗维护,发现油烟、噪声等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4.金山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督促物业、垃圾分类管理员做好葛屿新苑5号垃圾屋的日常管理,目前垃圾屋臭味已基本消除。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片区镇洋中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填埋近百米宽原生态河道用于永辉企业建设,导致没办法正常排洪、泄洪。

  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永辉物流仓储中心项目,已部分建成,其用地范围内涉及洋中支流下游部分河道地块尚未动工,河道仍保持原貌,现场未发现填埋河道的情况。

  2.目前该区域的泄洪、防洪功能仍需依托永辉仓储项目用地内原有河道,当遇强降水等天气时,易出现局部内涝现象。南通镇政府已于2023年11月与实施工程单位签订了南通片区洋中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该工程建成后将完全替代永辉仓储项目用地内原有河道的功能,满足片区的防洪排涝需要,改善易内涝情况。

  引导群众理解洋中支流下游整治对防洪排涝的积极意义,积极努力配合水利项目建设。

  1.闽侯县政府组织水利部门,项目设计、实施工程单位及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向村民介绍建设洋中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对防洪排涝、改善水质、提升片区景观的积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努力配合水利项目建设。

  2.闽侯县政府快速推进南通片区洋中支流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提升该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福州市永泰县赤锡乡淡油村通往东坑村2.7公里长公路,沿途竹林及其他各种林木被毁。淡油村民间文化用地、两亩生态林及2棵大杉树被毁。

  1.2022年3月,赤锡乡淡油村至东坑村道路改建工程经永泰县交通运输局审批,全长2.733公里。该项目路段涉及的沿途林地、集体林地及生态公益林共计3.8701公顷,已办理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2.淡油村无民间文化用地。但有两处公共场所,一处是大王庙,一处是老人活动中心,未发现民间文化用地被毁问题。

  3.举报件反映的淡油村两亩生态林被毁系该村村民程某珍、程某朋擅自砍伐造成。2018年11月,程某珍、程某朋擅自在三坵田山场分别砍伐21株杉木、12株杉木,2019年5月永泰县综合林业执法大队已立案查处,当年12月份整改到位。程某珍、程某朋已按要求在淡油仑至横山坵路边种植香樟和罗汉松共200株,现场核实补种树木生长态势良好。

  4.举报件反映的2棵大杉树系村民程某所有,因在祖厝旁影响道路建设被其砍伐,根据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属合法采伐。

  永泰县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如发现违规修路、毁林等情况,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福州市长乐区玉田镇琅峰村,大埔口地段基本农田6、7亩遭破坏用于建设水泥砖厂,水泥砖随意倾倒。

  举报件反映的水泥砖厂系福州市长乐区锦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李某栋所建煤渣厂。锦良公司2012年建成,现场未见生产线,厂外堆放有透水砖,违规占地3.3亩(涉及原基本农田1.56亩),厂房系历史遗留“两违”建筑,不属于新增乱占耕地问题。煤渣厂占地4.8亩,为耕地(原为基本农田),已完成煤渣清理并复耕。上述原属基本农田未纳入国土空间“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管理。

  1.长乐区政府督促锦良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前清理废料,并将厂房外的占用耕地复耕到位,整治周边环境卫生。

  2.锦良公司厂房已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系统,待相关文件出台后进行处置。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841亩滩涂养殖场,改变排洪道,导致洪水淹没农田,毁坏村路,导致扬尘,抽水机日夜噪声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改变排洪道”系2021年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通过截弯取直的方式,将原排洪通道向南侧移动,因地制宜把原先南侧的零星坑塘与北侧的养殖坑塘整合、改造,并将河道堤坝与养殖堤坝合并。2022年9月,瑟江村委托技术机构对排洪影响进行论证并编制分析报告。今年2月7日,福清市水利局组织召开瑟江港排洪影响论证分析报告评审会,2月23日出具审查意见,明确了项目建设基本不影响排洪形势和标准。排洪通道改造后,解决了以往排洪不畅的难题,未出现排水系统堵塞和周边农田被淹的情况。查阅近2年来瑟江港度汛情况,未出现周边农田被淹情况。村路位于养殖场北侧,经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村路毁坏导致扬尘问题。

  2.举报件反映的养殖场为翁某承包的瑟江蛤苗养育场。2023年12月8日,福清环境监视测定站在该养殖场主要声源抽水机正常运行时开展噪声监测,结果达标。

  三山镇瑟江村对该区域海滩地做改造,新建水闸及其闸后穿路箱涵,加强完善瑟江港排洪设施。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第三中队浦头湾自然村,门牌号(1-1)处多座违建厂房,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大量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村民生活环境。门牌号(9-1)厂房系侵占第三中队农田而建。

  1.浦头湾1-1号及附近共4座一层钢架结构厂房(厂房①至④),浦头湾9-1号处为一层钢架结构厂房(厂房⑤),均无建设审批手续。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已分别对厂房①、②、⑤作出行政处罚,并没收违建厂房后移交高新区南屿镇管理。

  2.目前5座厂房均作为仓库使用,厂房①为岩板仓库;厂房②、③堆放废旧服装布料,堆放杂乱,存在一定的安全、卫生隐患;厂房④堆放岩板配件及胶水,散发有胶水臭味;厂房⑤用作生态板仓储,未发现从事生产加工的情况。

  3.经比对2015土地利用现状,厂房⑤所在区域地块为其他林地;经比对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均未占用耕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1.高新区南屿镇督促相关厂房使用人,对厂房④存放的胶水、厂房②和③杂乱堆放的废旧布料进行清理。现3个厂房均已清空。

  2.高新区南屿镇、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厂房③和④按照历史“两违”分类处置标准做处置。

  3.高新区南屿镇牵头,高新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等配合,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对发现的违规生产加工、对环境造成污染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1.举报件反映的为河口小区门口南侧菜市场停车场,该小区纳入2020年台江区老旧小区整治项目(茶亭街道)。

  2.2023年12月6日、7日,经台江区房管局、城管局、园林中心、茶亭街道多次现场查看并调取河口小区门口南侧菜市场停车场老旧小区改造前后对比照片,该区域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即为混凝土路面并作为停车场使用,并非绿地。鉴于改造前部分路面已坑洼破损且无人管理,为修复路面,提升路面平整,通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将原混凝土路面提升为沥青路面,并进行了统一标识划线,同时属地社区引入了家园中心实施物业管理,规范日常停放车辆管理秩序。

  2.台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园林中心等部门综合利用立体绿化等方式,减少占用绿地,并加强对设计的具体方案的规划和设计指导,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合理。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江中安置房小区,小区内外环境脏乱差,楼梯下堆放大量杂物,滋生蚊虫,小区外围车辆无序停车,影响旁边的环境及居民。

  1.江中安置房小区内保洁由州银河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已设置定点垃圾桶,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但有部分居民随手丢垃圾,或将农业生产工具及日常生活用品堆放在楼梯间,易滋生蚊虫。

  2.龙祥岛节假日期间游客较多,外来车辆临时停放在小区周边,造成小区外围无序停车,对该小区居民出行造成不便。

  2.祥谦镇政府加强对小区外围临时停放车辆管理,同时督促保洁公司及时清洗整理游客丢弃的垃圾。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港路80号景园小区13号楼下,蜀戈戈川菜店,油烟扰民,占道经营。该处店铺无专用烟道,按规定不能从事餐饮。

  1.景园小区在开发时未规划设计底楼商铺的专用公共排烟管道,位于该小区的蜀戈戈川菜店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放。该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从事餐饮经营服务。

  2.12月8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店油烟进行执法监测,油烟浓度达标。但该店从事煎炒类食品制作的油烟仍会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1.建新镇政府、区城管局已责令蜀戈戈餐饮店立马停止占道经营,该店已将占道餐桌和凳子收进店内。

  2.建新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蜀戈戈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福州市仓山区内的渣土公司停车场,未设立实体围墙,停车场道路均为简易土路,渣土车进出导致扬尘严重,雨天道路遍布泥浆,污染周边绿化带。

  1.举报件反映的“仓山区内的渣土公司停车场”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专用停车场所,仓山区范围内共有该类停车场所30个。

  2.因停车场所均为临时租用的空地,市城管委要求企业在场所四周设置围挡,入口道路硬化并配备雾炮、喷淋等降尘设备,车辆进出作业时一定要采取降尘措施并确保车辆净车出场。

  3.经排查,30个停车场所均未见扬尘和泥浆污染道路问题,9家企业的7个停车场所周边有绿化带,绿化带均未见污染。但有5家企业的4个停车场所出入口硬化未落实到位,其中1个停车场所的围挡部分缺失。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临时集中停放点围挡完整,落实出入口道路硬化,持续做好降尘措施,不污染沿途道路。

  市城管委要求5家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围挡缺失破损的部分及时修补,对出入口道路未硬化或有破损的立即整改到位;并在智能监管和部门联动等方面发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举报件反映的“一百多亩红树林被破坏”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4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破坏红树林101亩,合计株数92314株。2015年3月9日,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刑事立案侦查,已判决并执行。海口镇斗垣村完成红树林补种植200亩,于2020年5月11日验收销号。

  2.举报件反映的“非法围海一千多亩”为斗垣村村民陈某旺等6人2013年11月在斗垣村第三垦区海域非法围海1030.4亩用于养殖。2014年11月,原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立案查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均已缴纳到位,但非法围海仍占用海域。

  3.2023年12月7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直有关部门、福清市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区域有新增围海和破坏红树林现象。

  1.针对非法围海仍占用海域问题,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历史养殖用海处置有关政策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置,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2.福清市政府将通过现场核查、无人机航测等核查方式对该区域全覆盖监管,如发现新增破坏红树林和围填海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防止有关问题反弹回潮。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赤桥村新园路,节假日福州动物园商户常常使用高音广播持续发出高分贝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福州动物园内现有2处小卖部,均无音响外放设备,未发现有使用高音广播的情况。但在福州动物园正门对面有一家名为“福州小吃”的商户,与福州动物园相距约15米,周边没有居民区。该商户曾使用音响外放设备推销店内产品,有几率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1.晋安公安分局责令“福州小吃”商户不再使用音响外放设备推销产品,告知商户噪声扰民的违法后果,对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该店主已将音箱收起,并承诺不再外放广告。

  2.晋安公安分局将加大动物园周边商户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会造成噪声扰民行为,减少噪声扰民。

  1.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洋北村白岩自然村,后山养殖大量水牛,牛粪污染村民饮用水,影响生态林生长;2.罗源县金港工业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罗源闽光钢铁有限公司,经常排放灰烟,污染旁边的环境;3.罗源湾滨海新城,所有内沟都散发臭味,多处污水管道下沉断裂。

  1.白岩自然村后山存在零星散养放养水牛情况,共养殖水牛15头。散养的水牛可能进入村民自建饮用水收集池附近区域活动,存在污染水源的风险。周边林木长势良好,未发现影响生态林生长情况。

  2.现场检查时3家钢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均已完成有组织排放口的超低排放改造,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均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中的无组织、清洁运输等改造进展缓慢,罗源湾码头至亿鑫钢铁段因企业运输量大,存在道路扬尘问题。

  3.“内沟”为滨海新城十字风情商业街配套建设的十字人工排洪渠,无外来污水流入,个别区域因渠底地面沉降形成低洼出现积水。排洪渠滨海新城农贸市场段有较多生活垃圾。由于滨海新城地质尚未沉降稳定,存在地下管网脱节断裂问题。

  2.督促企业强化管理,加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和公共运输廊道项目建设,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1.水牛散养户已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在放养区域通往上游水源处的山路上补设栅栏,在村民自建饮用水收集池周边设置围网,防止水牛进入水源处。罗源县起步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2.罗源生态环境局已督促3家钢铁企业加快建设进度,按时完成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落实道路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罗源县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已督促业主单位加快福港罗源湾公共运输廊道项目建设,确保如期竣工,改善运输道路环境。

  3.罗源县住建局已于12月7日组织对十字人工排洪渠内的生活垃圾、低洼处积水、淤泥做全面清理,后续将定时进行清理维护。罗源县住建局已督促罗源湾滨海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完善地下管网巡查维护管理制度,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并定期核查管网运维情况,及时修复受损管网。

  福州市福清市东瀚镇,南浔盛锦养殖场,2017年未经批准,砍伐林木1万余株,挖掘山头土方5万余方用于填海筑堤。

  1.举报件反映的“南浔盛锦养殖场”已更名为福清市兆丰兴达养殖有限公司,位于南浔村南沙小山包,2017年动工建设。比对历年影像图,小山包轮廓清晰,未发现被开采挖掘的现象。该公司部分建筑物占用了福清市东瀚镇南浔村01大班130小班范围内的部分林地,查询林业基本档案显示,130小班内林地面积6.87亩,林木总株数约2700株。

  2.2017年1月,南浔村委会在实施围海的过程中超出海域使用证书核准范围占用海域393.6亩。2017年8月,原福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已立案查处。

  3.接到举报件后,福清市政府组织现场核查走访,未发现该海域有新增占用海域行为。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兆丰公司占用林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已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检验确定,将根据鉴别判定的结果依法查处。

  2.福清市有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非法占用林地、砍伐林木、围填海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责令整改。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坡西村下濑自然村,农田被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填埋,导致没办法耕种,台风暴雨天垃圾冲刷进溪水中,影响旁边的环境同时导致河道堵塞引起内涝。

  1.位于坡西村下濑自然村进村路口西侧有一面积约3.51亩地块,堆放有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主要含砖渣、水泥块等“二装”垃圾及部分沙砾),占地约0.85亩,为村民赖某喜堆放于此。

  2.经地类比对该地块为耕地,土层紧实自然有植被生长,不影响耕种。未发现生活垃圾堆放及填埋现象,未发现有垃圾被冲刷进河道痕迹和河道堵塞现象。

  1.潘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赖某喜乱堆放建筑垃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潘渡镇政府责令赖某喜清空该地块上的建筑垃圾等,现已完成清理。

  2.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潘渡镇政府责成坡西村委会在12月底前对被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

  3.潘渡镇政府依托“智慧巡田”APP系统加强耕地的巡查工作,督促坡西村委会落实全覆盖的巡田制度,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

  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蓝田村,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将超标废水运至兰田村山上排放,污染该村水质,恶臭扰民。

  1.福建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养猪项目按环评要求,养殖废水经收集后,部分废水经异位发酵处理,部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猪粪等固态废料委托处置。

  2.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但未按要求安装在线流量计;回用池中部分废水通过专用管道输送至果园蓄水池,与山涧水混合后用于果园灌溉,与排污登记表要求不符。经监测,回用池废水排放达标。

  3.城头镇已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实现村村通水。薛田村虽已安装自来水管网,但仍有部分村民取果园旁的山涧水供日常使用,该山涧水非当地水源。

  4.该公司采用低氮饲料、添加EM菌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源,喷洒除臭剂改善恶臭气体排放。

  1.鉴于山涧水水质难以保障,城头镇引导群众规范用水,日常生活使用自来水。

  2.福清生态环境局已对盛华江泰公司未按要求将部分生产废水用于灌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3.12月10日,该公司已自行拆除回用池流向果园管道,完成污水流量计安装和管道改造,将污水回用于猪舍保温降尘的湿帘纸(水帘)设施,回用池的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

  福州市马尾区罗岐新苑项目,将桩基工程产生的20多万立方泥浆全部倾倒入闽江,严重污染水体,影响闽江下游生态。

  1.马尾区罗岐新苑桩基工程建设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从2022年11月至今处于停工状态,期间无泥浆外运。2022年5-11月施工期间共外运571车次,实际向经批准的3个消纳点外运泥浆量约1.46万立方米。

  2.2022年5月至今,马尾区政府在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该项目存在乱倒乱卸泥浆到闽江的违规行为。

  1.马尾区政府加强完善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施工项目源头管控,防止擅自处置、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马尾区相关部门强化河湖日常管护,加大巡河力度,加强部门联动沟通协作,及时发现涉河问题并处置,实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桂湖片区环湖路,未按期完工造成水土流失,每次下雨都会滑坡、塌方,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

  1.举报件反映的为碧桂园正荣悦玲珑小区门口规划的环湖路,属于桂湖环路三期工程。该道路由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建设,于2021年5月开始进场施工。

  2.2023年9月,因资金问题停工,造成边坡防护工程进展缓慢。受台风、大雨等极端天气影响,边坡受到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产生部分塌方。

  1.福州市土发中心积极沟通协调加快款项付款指标流程审批,待指标下达后督促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管理,并督促先行复工建设,做好施工现场边坡防护。

  3.晋安区政府将持续督促福建融汇置业有限公司做好边坡监测工作,密切关注边坡情况。

  2020年7月3日以来,坂东镇通过上级卫片通报、群众举报以及城管队伍巡查等方式,加强乱占耕地建房监管和整改工作,发现辖区内涉及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共6宗(其中塘坂村1宗、坂西村1宗、下洋村2宗、坂中村1宗、林田村1宗)。对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坂东镇政府均依法依规及时处置。目前5宗问题已整改到位,剩余1宗正在加快整改中。

  1.坂东镇政府加快剩余1宗乱占耕地问题的整改,预计2024年1月5日前完成。

  2.坂东镇政府充分运用“智慧耕保”平台APP开展数字巡田工作,加大对辖区内违规占用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和农村建房最新政策。

  福州市永泰县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大量开采、盗取国家矿产资源。

  1.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焚烧垃圾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垃圾堆放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达标后最终纳入永泰县东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根据12月7日监测报告,废气、废水污染物浓度均达标排放。调阅该公司2023年以来自动监测数据和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未见异常。

  2.该公司垃圾进料口处快关门设备被垃圾车撞坏,无法完全关闭,影响垃圾池负压效果,存在臭味经该通道逸散的可能。

  3.该公司依法竞得塘前乡官烈村占兜工业地块1-6期,用于建设福州市保罗环保产业示范基地项目,分别于2018年11月、2021年9月取得上述工业地块场地平整弃石渣处置权。

  修复垃圾焚烧发电厂进料口快关门设备,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减少环境影响。

  1.永泰县住建局责令保罗公司于2023年12月17日前修复损毁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进料口快关门设备,防止臭味从该处逸散。

  2.永泰县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保罗公司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福强华顺工业园正门右手边的无名工厂,生产一次性餐具,产品包装上企业名为“鼎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为“大埔村东南路58号九号厂房”,实际生产并不在该地址。生产时产生大量白色塑料泡沫。

  举报件反映的为福清市鼎杰科技有限公司,共有两个生产厂区,注册企业名称分别为福清市鼎杰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市鼎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分别位于大埔村大埔东南路58号和69号,生产原料均为聚丙烯料粒,固体废物主要为注塑成型、拉片、热成型生产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机破碎后回到生产线综合利用。两个厂区仅生产一次性透明塑料餐具,没有产生白色塑料泡沫。

  福清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企业环境监管,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公园内的一处化粪池,使用白马1号提升泵处理化粪池,臭味扰民问题一直存在。福州水务集团称要申请新设备处理化粪池臭味,但至今仍未审批。

  1.举报件反映的“白马公园”为白马河公园,公园内未设化粪池,仅有一处白马河水系沿河截污提升泵站,在部分运行时段周边存在臭味飘散现象。

  2.福州水务集团曾考虑过组织运维单位北控水环境公司对该提升泵井实施迁改等措施,但因周边无空地暂不具备迁改条件。

  福州市建设局组织福州水务集团、北控水环境公司在该提升泵井盖上方覆盖隔离垫层,覆土种植绿化,达到隔绝臭味、吸附异味效果;将起停泵液位调高,泵池液面与进水管齐平缓解跌水产生臭味扩散,并优化泵井运行时间,错峰运行。12月8日已完成。

  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桐南村湖口自然村,海瑞达项目,无合法手续,使用建筑渣土强填该村永久基本良田50亩、井下洋基本农田40亩,自然村后方基本农田17亩被毁用于建设家具厂,污水横流,油漆异味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海瑞达项目”为海睿达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位于南屿镇桐南村湖口自然村、窗夏村。该项目用地及建设手续齐全,目前处于主体施工建设阶段。

  2.因土方回填需要,依据高新区区内建筑渣土循环利用措施,经南屿镇政府审批,分别于2019年1月、2019年5月及2019年7月运输渣土回填,总土方量约10万立方米。

  3.经比对历年土地利用现状,南屿镇桐南村井下洋、自然村后方区域均无基本农田。现场核查未发现建设家具厂,未发现污水横流、油漆异味扰民情况。

  高新区相关部门加强该区域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占用农田、排放污染物等行为。

  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宏源公司,毁山采石,爆破声、大型运石矿山车轰鸣声扰民,尘土飞扬,沿河路面损毁,小溪河床堵塞。

  1.宏源公司于2015年11月竞得采矿权后,已依法办理采矿许可、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占用林地、环评审批等手续,并按照审批范围和要求进行开采活动,属合法采矿。

  2.宏源公司委托持牌爆破服务商按作业要求开展爆破作业,但爆破过程存在一定噪声影响。

  3.宏源公司已设置抑尘设备。12月5日,宏源公司厂界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达标。但厂区靠一都溪一侧的围挡因台风“海葵”损毁尚未修复,在大风天气下,存在扬尘污染隐患。

  4.因“海葵”台风导致国道G534线多处冲断,一都溪塘前段淤积约38万立方米,河道淤积物主要为冲洪积卵石,非采矿导致。

  1.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宏源公司自一都溪河道护岸修复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围挡重建,消除扬尘污染隐患。目前河道护岸修复已开展,宏源公司同步开展围挡重建工作。

  2.福州市永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正在抢修国道G534线损毁路段,目前已完成部分路段修复。

  3.10月30日,一都溪河道清淤施工单位已进场,按照工期设计,清淤工程将于2024年4月汛期前完成。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62号,浦口新城外的小树林被非法砍伐用于违章搭盖铁皮屋。

  1.举报件反映的铁皮屋,占地面积约300平方米,位于南三环路浦口新城南侧三环辅道北边的绿地中,系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项目部(项目一)和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项目二)部共用临时建筑。

  2.2013年上述两个项目均将临时建筑修建在该地块上。2014年园林部门在该地块所在区域开展绿化种植,该地块因有项目部临时建筑故未开展绿化种植。

  盖山镇政府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于12月20日前将项目部临时建筑拆除完毕,搬离该区域并配合园林部门种植绿化。目前临时建筑已拆除,正在清理场地。

  1.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岭风景区及市区屏山公园,在2023年下半年福州两次台风后,出现比较严重的塌方,未完成修复;2.三环公路园中互通工程搁置,附近道路乱停车,导致环境脏乱差;3.晋安区鼓山镇双溪路7号东山新苑一区一号楼,物业对面的绿化带存在违规搭盖帐篷等问题。

  1.2023年下半年,受到台风“泰利”“杜苏芮”“海葵”带来的强降雨影响,鼓岭旅游度假区不同程度的塌方合计90处,其中72处塌方点已完成修复,其他塌方点的修复正在持续推进中;屏山公园山腰环山登山步道西侧、山脚处碎拼广场南侧山体区域有边坡崩塌,修复治理项目已完成立项等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前期工作。

  2.园中互通与前横路连接线道路工程旁(潭桥佳园西侧)道路两侧,有周边居民停放机动车现象,存在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影响周边环境。

  3.东山新苑一区一号楼小区物业办公室对面(一区一号楼1#101门口)现场搭建一顶帐篷,占地面积约10平方米,为小区居民自主搭设,日常作为小区居民聚集场所,人员进出对周边绿化带植被造成一定破坏。

  1.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倒排工期,加快推进修复工作。福州市鼓楼区园林中心、建工集团已于12月10日在屏山公园滑坡处上方放置沙袋,防止山上雨水再次冲刷滑坡处,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将全面加快招标进度,确保2024年上半年完成修复。

  2.12月7日,晋安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劝离占道停放的车辆,并加强巡查劝导;组织保洁公司对该道路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将该道路纳入辖区保洁范围,开展日常保洁。

  3.12月7日,晋安区政府与东山新苑一区小区居民沟通解释,小区居民已自行拆除帐篷并搬离相关物品。晋安区政府督促东山新苑一区小区物业公司对绿化带植被进行补植、养护,并持续加强小区绿化带日常管理。

  福州市罗源县罗源火车站边,爱国有方少年军校内生产玻璃钢快艇,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及居民。

  1.举报件反映的“生产玻璃钢快艇”的企业为福州宇盛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2日,计划加工生产玻璃钢民用河道船。

  2.该公司目前仅与罗源保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意向合同书,尚未组织生产。厂房内摆放有8条船舶模具,未发现生产设备、船舶成品或半成品,未发现污染周边环境及居民的情况。

  罗源县相关部门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福州市福清市镜洋镇镜洋村上南刘蔡厝自然村中,约200平方米筜仔池被填埋用于修建别墅洋楼,影响周边数百亩农田灌溉及周边生态环境。

  1.经调查走访,群众反映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该地块有一口筜仔池,约十几平方米,2000年之前已被填平。经比对该地块2012年至2022年影像,未发现修建别墅洋楼情况。

  2.该地块周边农田现种植蔬菜、地瓜等农作物,灌溉用水主要来自于田间自然形成的溪沟。为解决该地块周边农田用水问题,2022年镜洋镇政府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了灌排渠,可满足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需求。

  镜洋镇政府将定期安排人员对灌排渠进行维护管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满足周边农田灌溉需求。

  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福建华南女子职业技术学校6号岗边的达美乐披萨店,装修粉尘、噪声扰民。

  1.达美乐披萨店被举报前每天8:00-22:00开展装修,产生噪声及扬尘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2.12月4日,商户采用加装围挡及覆盖绿网等防尘降尘措施后,现场基本无扬尘扰民情况。

  1.12月7日,仓山区有关部门责令达美乐披萨店按照规定施工时段进行装修,降低装修噪声影响。12月8日,经现场核查,该店通过封闭施工场所后门等措施进行降尘降噪。

  福州市福清市三山镇沁前村游庄山下方埔,约20亩生态桉树林被砍伐,非法盗卖土石等集体矿产资源。

  1.举报件提及的三山镇沁前村游庄山下坊埔,系沁前村南游庄自然村连接东埔村西里自然村的机耕路其中一路段。

  2.2023年4月23日,沁前村南游庄自然村村民游某珠未经审批毁坏该路段林地、林木,未经审批取土进行降坡、扩宽修路。经鉴定施工地块总面积为17.688亩。该地块被破坏(砍伐)林木树种为相思树和木麻黄,总株数186株。

  3.2023年5月15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游某珠破坏林地行为立案调查,并责令其2024年5月底前对破坏林地进行修复、复绿,目前尚未完成;6月28日,对游某珠未经审批取土进行降坡、扩宽修路行为立案调查。

  1.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10月31日委托地质鉴定机构对矿产资源破坏程度进行鉴定,预计2024年3月底出具报告,将依据鉴定结论并结合涉林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依法依规并案处置。

  2.福清市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违法占用林地、采伐林木等行为,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三盛贝肯郡小区后山,30亩生态林被破坏;新店镇汤斜村工业园后山,100亩生态林被破坏。

  1.三盛贝肯郡小区后山生态林地发现两处毁林地块,一处位于泉头村生态林内,面积约0.6亩,已被开垦;另一处位于涧田村生态林内,面积约0.2亩,现种植蔬菜。

  2.新店镇汤斜村工业园后山发现有一处显著挂白点,面积约2亩,在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项目晋安段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2#拌合站(一、二期)临时用地项目、福州港后方铁路通道杜坞至樟林至透堡段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范围内,施工单位已取得该地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已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及林木采伐许可证。除该点位外周边未发现生态林被破坏情况。

  1.12月8日,晋安区政府已组织人员对三盛贝肯郡小区后山两处毁林地块进行重新种植,对开垦的菜地设施进行拆除、重新恢复植被,并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4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回复称“6座庙宇的建设符合城区建设庙宇的相关规定和仓山区建设庙宇的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实际上该处规划为绿地,庙宇是破坏绿地抢建而成,法律规定绿地用途不能被更改。之前向有关部门投诉,得到答复为“属于两违”“没有施工许可证及规划许可证”,与此次调查结果不符。

  1.举报件反映的绿地分别位于南二环路西侧规划道路雁头路和浦A路交叉口西北侧、跃进河与雁头路交接路口西侧,建有3栋建筑(内有6座庙宇)。

  2.6座庙宇安置选址、建设等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榕自然综〔2019〕1547号)执行,符合福州市城区涉迁庙宇处置管理和仓山区庙宇安置相关规定,没有违规占用规划公园绿地建设庙宇。

  3.经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城市管理局核查,涉迁庙宇临时安置不属于按照永久建筑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形,相关部门未作出涉及“两违”等内容的答复意见。

  2.盖山镇政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减少点香、烧纸等行为,在开展集体民俗活动前向盖山镇政府报备。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观江社区正祥香槟风范小区8号楼与9号楼花圃之间斜坡处的绿化遭到破坏用于搭建晾衣架,多次与物业协商未果。

  正祥香槟风范小区8号楼与9号楼花圃之间斜坡处的绿化草地上搭建用于日常晾晒衣物的铁架,长度约36米。现场查看绿化草地未被破坏。

  1.仓山区政府要求正祥香槟风范小区物业立即进行整改,拆除违规搭建的铁架。12月7日该铁架已拆除。

  2.仓山区政府将不定期对小区进行抽查,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制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防止问题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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